课程思政_通知公告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等项目申报(认定)及省级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侯杰   发布时间:2023-03-21 10:42

 

各机关处室、二级学院(部)、教辅单位: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关于全面推进高职院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粤教职〔2020〕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23〕8号)(附件1)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等项目申报(认定)及省级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校级项目包括: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含二级学院团队、专业群团队、专业团队、课程组团队)、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二)校级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1)二级学院(或专业群)团队:本次拟立项建设5个左右校级二级学院(或专业群)团队。原则上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牵头单位至少申报1项校级二级学院(或专业群)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其中二级学院团队负责人应为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专业群团队负责人应为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

2)专业团队:本次拟立项建设10个左右校级专业课程思政示范团队。除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牵头单位所在二级学院外,原则上其他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个校级专业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业带头人(负责人)。

3)课程组团队:本次拟立项建设15个校级课程组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各二级学院应支持和鼓励本学院承担同一门课程教学的教师组成课程组参加本次申报。获得学校第一届、第二届校级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第二届课程思政名师工作室评审结果拟于2023年4月3日公布)的负责人,应作为课程组团队负责人参加此次校级课程组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的其他要求参考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项目要求(附件2)。

2.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

1)本次拟立项建设1门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限由分管课程思政的校领导牵头,围绕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申报。

2)此前获得校级立项(含2023年即将立项项目)的其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可申报2023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相关工作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的其他申报要求参考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3.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1)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案例,采用认定的形式开展。本次拟认定30个左右校级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包括学校工作案例(1个以上)、院系工作案例(3个左右)、专业(群)建设(5个左右)案例、课程建设案例(10个左右)、课堂教学案例(10个左右)、其他案例(1个以上)。

2)鼓励在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能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实施解决方案,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职工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案例申报。

3)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2类以上案例。原则上,申报二级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的学院须同步申报院系工作案例;申报专业群、专业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的专业(群)须同步申报专业(群)建设案例;申报课程组课程示范团队的团队成员须至少申报1个课程建设或课堂教学案例。

4)其他要求参考课程思政教育案例认定指南(附件4)。

二、省级推荐遴选

上述项目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认定)的,在各项目省级推荐限额范围内,按照校级立项(认定)评审时专家评审得分顺序排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省级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经费资助

对获得立项的校级项目,纳入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金额在项目建设年度分期划拨,具体划拨方式另文规定。其中:

1.二级学院、专业群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资助金额为3万元/项。

2.专业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

3.课程组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资助金额为1万元/项。

4.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

5.获得省级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还将参照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资助额度补齐资助款项。

四、工作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

各相关单位应组织教师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填报申报书(认定书),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院长(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5)(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版(excel版)同步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申报(认定)材料上传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截止时间内将相关申报(认定)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供专家评审。其中,①课程思政示范团队提交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建设计划(Word版)、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书(附2-1,Word版)和佐证材料;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提交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附3-1,Word版)和佐证材料;③课程思政教育案例提交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推荐表(附4-1,Word版)和佐证材料。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校级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

4月10日(周一)16点30分前,各二级学院(部)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到教务处联系人邮箱(154034610@qq.com)。

2.校级项目申报(认定)材料上传截止时间

4月10日(周一)23点59分前,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质量工程平台。  

3.二级学院院长推荐审核

4月12日(周三)23点59分前,相关院部院长(负责人)登录质量工程平台审核、推荐本院部教师材料。  

学校质量工程平台网址http://gdyzy.zlgc2.chaoxing.com/

登录账号、密码请与电教中心贺昉老师联系。教师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二级院部未按时审核推荐等影响网上评审,后果自负。

(四)校级推荐遴选安排

1.校级立项(认定)及推荐遴选评审

学校将于4月13日到4月23日期间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校级立项及省级拟推荐项目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立项(认定)及省级最终推荐名单。

2.获省级推荐遴选资格项目材料网站建设截止时间

获得省级推荐遴选资格的项目,还应按粤教职〔2023〕8号要求,填报省级相关申报(认定)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学校将在校园网站首页建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计划申报(认定)推荐专栏,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5日前,建立申报网站,上传申报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并向电教中心贺昉老师提交申报(认定)网址,供省级评审时使用,教务处将与其他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省教育厅。

五、其他事宜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对所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未立项的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评审资格,已立项的取消立项资格。

(二)请电教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站首页工作专栏的建立和维护,各省级推荐项目要及时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工作专栏。若因网站无法访问、网站专栏上申报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影响评审,后果由相关部门负责。

(三)本次申报(认定)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学校其它部门教职工参与项目申报(认定)时,根据所承担课程归属情况,汇总至相关二级学院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杰

电  话:28854957

邮  箱:154034610@qq.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指南

3.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4.课程思政教育案例认定指南

5.申报汇总表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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