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_通知公告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计划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侯杰   发布时间:2023-03-21 10:44


各机关处室、二级学院(部)、教辅单位: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关于全面推进高职院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粤教职〔2020〕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23〕8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计划相关项目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推荐遴选的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含二级学院团队、专业群团队、专业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二、遴选条件

(一)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

1.由教务处牵头申报,参加省级遴选。

2.其他要求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申报指南(附件2)。

(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由学校已成立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牵头申报,参加省级遴选。

2.其他要求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指南(附件3)。

(三)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另文组织申报,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等项目申报(认定)及省级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四)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在护理、药学、药物制剂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6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中已获得2021年、2022年、2023年(预计3月31日公布2023年校级立项结果)校级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遴选。每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至少推荐2门课程。每门课程授课教师限1人。

2.其他要求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指南(附件4)。

(五)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校长专项)

另文组织申报,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等项目申报(认定)及省级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六)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另文组织申报,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等项目申报(认定)及省级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填报申报书,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院长(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表(附件5)(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版(excel版)同步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申报(认定)材料提交与上传

1.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

4月10日(周一)16点30分前,各二级学院(部)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不含2023年获得立项(认定)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校长专项)、课程思政教育案例等项目)发送到教务处联系人邮箱。

2.项目申报(认定)材料上传截止时间

4月10日(周一)23点59分前,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教师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Word版)、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4-1,Word版)和佐证材料上传至质量工程平台,供专家评审。

3.二级学院院长推荐审核

4月12日(周三)23点59分前,相关院部院长(负责人)登录质量工程平台审核、推荐本院部教师材料。  

学校质量工程平台网址http://gdyzy.zlgc2.chaoxing.com/

登录账号、密码请与电教中心贺昉老师联系。教师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密码。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二级院部未按时审核推荐等影响网上评审,后果自负。

(三)校级推荐遴选安排

1.校级推荐遴选评审

学校将于4月13日到4月23日期间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申报(认定)网站建设及推荐材料上报

获得省级推荐遴选资格的项目,还应按粤教职〔2023〕8号要求,填报省级相关申报(认定)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学校将在校园网站首页建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计划申报(认定)推荐专栏,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5日前,建立申报网站,上传申报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并向电教中心贺昉老师提交申报(认定)网址,供省级评审时使用,教务处将与其他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同步发至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宜

(一)各二级学院(部)要对所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未立项的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评审资格,已立项的取消立项资格。

(二)请电教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站首页工作专栏的建立和维护,各省级推荐项目要及时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工作专栏。若因网站无法访问、网站专栏上申报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影响评审,后果由相关部门负责。

(三)本次申报(认定)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学校其它部门教职工参与项目申报(认定)时,根据所承担课程归属情况,汇总至相关二级学院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杰

电  话:28854957

邮  箱:154034610@qq.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申报指南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指南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指南

5.申报汇总表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3年3月21日



(共被浏览次数:3064 次)
无标题文档

网站管理:组织宣传部 网站维护:信息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粤ICP备

党政办电话020-87000000 招生咨询:020-37200000 学生就业咨询:020-87000000